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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淘宝事件究竟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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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09:4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类型:
生活/聚会
开始时间:
2011-12-1 12:00 至 2011-12-1 16:00 商定
活动地点:
[北京西城]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3
报名截止:
2011-12-1 12:00
中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 淘宝商城和小商户之间的战争又升级了,众多的小商户跑到淘宝公司总部门口进行抗议,有的人还拉起了横幅,上面写着:淘宝“伪规”,暗度陈仓,毁我小店,灭我梦想!”这些小商户们还威胁要发动更大的袭击。现在他们在网络上已经聚集了5万人。   面对这些抗议,马云态度强硬,他表示要坚持到底,他在微博上说:“一生中总有那么一些时刻,我们需要鼓起勇气去作选择。而这些选择不仅不符常理,违背理性,甚至离经叛道得罪亲友。即便如此,我们可能还会一意孤行!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决定,我们做了最该做的事。今天在中国,做商人难,做诚信商人更难,建立商业信任体系难上难。但选择了就必须去做!这是希望所在!”
  这场风波起源于淘宝商城的续约调整公告,公告显示,技术服务年费从以往的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同时,商铺的违约保证金数额也全线提高,由以往的1万元涨至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也就是说,想要在淘宝商城上开店,租金增加了5到15倍!
  此规则一出,商家哗然,大家悲愤交加,通过语音聊天工具YY奔走相告,甚至有人就忍不住放声大哭,最后大家一合计,哭不是办法呀,要不,咱刺激一下淘宝?
  于是,韩都衣舍、欧莎、七格格、优衣库……这些淘宝商城年销售过亿的大卖家,在11日晚上7点以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店面涌进了难以计数的“顾客”。他们疯狂的拍下几乎每件货品,付款或选择“货到付款”,当商家们正满心疑惑,犹豫着要不要发货时,他们发现刚刚付款的“亲”已经在“申请退款”了。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根据淘宝商城的规则,用户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款,否则会被淘宝商城扣分处罚。除了通过这种方式影响商家的退货率,另一个做法就是选择货到付款,等卖家发货后,马上点击确认收货,然后给出0分到1分的差评,拉低信用。
  如是做法,逼得大卖家们纷纷撤下货架上的商品,如反应最迅速的韩都衣舍,一个小时内2000多件货品全部亮出“已下架”标签,彻底停摆。
       【态度】
  大卖家支持,小卖家反对
  针对淘宝商城新规则,我省淘宝卖家也分为两种阵营,小卖家基本上强烈反对,大卖家则表示支持。
  一位网名为“lovetanyan极地”的湖南店主说,店铺今年才开张,按照最新规则,根本没有交保证金的钱。
  全国十大网商、湖南御家汇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戴跃峰则对淘宝商城新政策表示支持。他认为,“新政策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让消费者购物更有保障”。他建议小卖家,起步阶段可以从淘宝集市做起。他同时表示,如果连5万到10万元保证金都交不起,“在淘宝商城做品牌更让人不放心”。
  戴跃峰说,目前在淘宝商城交纳的费用主要包括1万元保证金、6000元技术服务费及每件销售商品4%的扣点。当年销售额达到120万元时,技术服务费会退还。新政策生效后,需交纳3万元技术服务费、5万元保证金(R商标,如受理TM商标,保证金为10万元)、4%的扣点保持不变,年销售额达到120万元时,也会退还3万元技术服务费。
  “在淘宝集市上开店,则基本上没有什么费用。”戴跃峰说,每个月也就几十元的旺铺费用,主要是增加淘宝店铺上的功能。
  【回应】
  提高门槛做大商城品牌
  淘宝网提供给本报的资料显示,这场攻击是由一群号称“淘宝小店家”的人士刻意操纵的,淘宝曾严厉打击过的“刷钻”和“恶意差评”机构也参与其中。这部分攻击者以YY群为聚集地,彼此串联,然后对淘宝商城的品牌商恶意下单。
  10月12日下午,淘宝商城总裁张勇表示,通过这一次调整,希望成规模、有品牌意识并具有相当经营实力的企业聚集到淘宝商城平台上,而那些愿意从事网上经营的个人创业者,仍然可以在淘宝集市上免费经营。这一事件中,不明真相的商家混淆了淘宝集市和淘宝商城。
  而实际上,只要商家把对消费者的服务做好,经营到一个基本的规模,技术服务年费会部分乃至全部退还给商家,商家的经营成本不会有任何增加。淘宝商城认为,这对商城商家来讲是最基本的要求。
  事情进展
  参与者达2.5万人
  从目前来看, 当事双方似乎都不会轻易妥协。
  10月11日上午9时许,记者进入卖家所集结的YY频道,显示在线人数1905人。参与者轮流抢麦,表达观点,不少参与者表示将与淘宝抗争到底,直至淘宝愿意与中小卖家谈判。
  “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取消新规,降低费率,至少暂缓提高费率的时间,给中小卖家以喘息之机。”一位参与者这样说。
(PS:你是怎么看待这次的淘宝事件呢,

是支持淘宝改革还是维护小商家的利益?

速来发表你的观点吧!)

已通过 (3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符钦佩 2011-10-21 08:11
魏晓萌 2011-10-18 09:57
魏晓萌 2011-10-1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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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0-18 10:5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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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6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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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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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0-21 10:47: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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