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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地面塌陷事故频发,我们何时才能脚踏“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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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3-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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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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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7 10:40: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图的36起事故中,有10起虽被归类为“自然原因”,但存在措辞模糊的问题。比如其中两起事故,国土资源局勘察人员仅用“自然原因所致”概括,具体原因究竟是什么不得而知。另有3起事故,分别被归因为“泥土松动”、“水土流失”、“连续降雨”,水土变化和不良天气究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还是诱因,也不清晰。
    谁应该承担责任?
    地面塌陷事故频发不是错觉,而是事实。
    2019年12月1日,广州市11号线沙河站施工区域突发地面塌陷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慧科新闻数据库中,查找了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标题含“地面塌陷”或“地陷”的中国内地新闻报道,去重后,发现事故总数为55起。这意味着,地面塌陷每个月会发生至少一次。
    遗憾的是,在我们所查阅的两百多篇新闻报道中,有19起事故未公开事故原因。剔除这些案例后,以事故原因为主要线索,我们梳理了36起事故的发生时间、事发位置、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情况。这些事故看似彼此独立,但仍能找到一些共性。



    地面塌陷事故让人恐慌的是,它可以发生于不同的路面,比如行车道、人行道、公交站、校门口、小区内和酒店宴会厅。由于事发突然,行人或车辆若刚好行至事发路面上方,往往无法躲避,极易出现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但与许多公共安全事故的处置方式不同,地面塌陷事故极少公开追责结果;其通常的处理方式,仅限于找到负责养护塌陷地面的ZF部门或直接的责任方,督促其赔偿损失、恢复路面正常使用。
    在我们统计的55起事故中,能找到明确追责结果的只有3起。其中发生于2018年2月7日的广东佛山地铁2号线禅城南庄段的事故,因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联、8人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5328.8万元,共33名责任人受到了广东省ZF调查组的处置。5个月后,佛山地铁2号线花仙区间2号联络通道施工区也发生了地陷,但并无人员伤亡,当地ZF约谈了施工单位,仅要求其“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地面塌陷可以预防吗?
    2017年至今,广州市科韵路附近曾发生两次地面塌陷事故,原因分别是污水管破损和雨水井渗漏。相近区域发生因相近原因引发的地陷事故,是偶然还是必然?
    从上文图表可知,地下管道破损是地陷事故爆发最主要的人为原因。而排查地下管道的运行状况,可用技术手段实现。
    2016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颁布了我国第一部《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导则》(RISN-TG024-2016)。2018年3月1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了协会团体标准《道路塌陷隐患雷达检测技术规范》(T/CMEA2-2018)。
    广州市政协委员陈忠华在2019年1月15日,曾提交《关于开展广州市道路塌陷灾害预警的提案》,其中提及,“城市道路病害埋深较浅,仅在地下数米之内,探地雷达法较为有效、快速、无损害的完成城市道路的安全隐患探测”。
    今年5月,新疆克拉玛依曾引进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35所研制的新型人工智能探地雷达,用于“**”城市地下多材质的市政管线、油线,并监测城市道路空洞、疏松、富水等情况。
    近几年地陷事故频发的大背景,是中国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但如果不正视地陷事故背后的原因且不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即便基础建设极速推进,一座缺少结实路面的城市也难以称得上是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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